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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代放生护生团

2023-02-04 16:45编辑:admin人气:638


  日常生活中应该注意哪些细节而避免杀生

  1、不能制造渔网、鱼枪、钓饵、屠刀、胶漆、弓箭、兽笼、火炮等,种种伤害一切众生的器具。

  2、凡是鸡、犬、鹰、猫、金鱼、蟋蟀等,这些会伤害小生命的动物,不应当畜养;如果已经饲养了,则不能任意弃养不顾,但不能再买有生命的众生,做为它们的饲料。

  3、米粒如果未经脱壳,经过若干年也不会改变气味,等到要食用时味道还是跟新米一样,而且不容易滋生虫蚁。因此与其囤积脱壳的米,不如囤积稻谷。

  4、藏在米中的小虫,容易死在人们淘煮的时候。所以应当在两、三天前,先将要食用的米取出,平铺在容器中,等到小虫离开后,再淘洗干净。

  5、贮存麦子最容易生出飞蛾,所以应当于太阳下曝晒三、四天,再放入仓库,并且不可有风。如果麦子不须放至仓库,应当加入一点石灰,存放在干燥的器皿中。

  6、麦子中如果生出小蛾,应当先将它挑出来,然后再洗干净。

如果蛾很多,可以放在容器中让它们飞走。

  7、清明节祭拜祖先,在地上焚烧金纸,会伤到虫蚁,最好将要焚烧的物品放于不用的不易燃烧起来的铁盆铁桶等金属容器中焚烧。

  8、夏天时,在中药材中也经常藏有小虫,因此炼药者应该要谨慎小心。

  9、家中垃圾不可任意投于河中,以免造成河水污染,或使鱼虾误食,而伤害河中生物的性命。

  10、家中若有甜食,可以用容器盛水放置于食物的底下,以免蚂蚁攀爬,使人误食,伤害蚁命。

  11、倾倒沸水时,应该先注意地上是否有虫蚁,以免伤害生命。

  12、家事完毕后,掺有洗洁剂的废水,或腌渍食物时剩下不用的酱汁等,应当用清水加以稀释,然后再倾到出来。

  13、庭院中的水缸、水盆、花器,不用时宜上下颠倒覆盖于地上,才不会积水生虫。

  14、厨房中常有蚂蚁,是由于食物的气味所招引的,因此应该尽量使厨房保持清洁。

  15、杯盘、锅碗,曾经贮放油腻或荤腥食物者,应清洗干净。

  16、滚烫的锅炉瓶罐,不可放在有虫的地上,或草地之中。

  17、夏天在冷炭之上,都有细小的虫,所以应先取出曝晒,然后再用来生火,以免误杀小虫。

  18、汲水用的碗,宜用洁白者,可以看清水中是否有小虫。

  19、在瓶罐等容器中,如果因为有贮存过食物,而气味还在,则夏天必定会生出小虫,所以不可以直接将沸水倒下去。

  20、桌上的花瓶、容器,夏天时如果超过两天,水中就会生小虫,不可以倾之于地。

  21、要洗濯竹木器时,宜先轻轻的拂去小虫, 然后再放入水中。又浸泡时,不可过夜。

宁波天童禅寺暨宁海慈云庵将传授2021年二部僧三坛大戒

为绍隆佛种,续佛慧命;秉承世尊遗教,光大如来戒法。经中国佛教协会(中佛会[2021]98号)批准,由浙江省佛教协会主办,宁波天童禅寺暨宁海慈云庵(慈云佛学院)承办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

戒期将严格按照中国佛教协会《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和《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汉传佛教传授三坛大戒工作的通知》(中佛会[2016]179)的要求执行。

按照防疫部门的要求,传戒寺院常住人员、三师七证、引礼师、戒子均要打过新冠疫苗,健康码呈现金色方可进入戒场。此次受戒僧尼以浙江省为主,名额已经分配到各地佛教协会。报名采取邮寄审核录取制,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人员,寺院不予以接待。现具体通知如下:

传戒时间:2021年10月6日至11月6日(农历九月初一至十月初二)。

报到时间:2021年10月1日至10月5日。

01.

三坛戒师

男众部:

得戒和尚:圣辉律师(长沙古麓山寺法主)

羯磨阿阇黎:怡藏律师(奉化雪窦寺方丈)

教授阿阇黎:诚信律师(宁波天童寺方丈)

开堂:隆中律师(五台山显通寺后堂、西安卧龙寺首座)

陪堂:寿瑞律师(常住乾县华严寺)

女众部:

得戒尼和尚:万如律师(浙江温州太平寺副院长)

羯磨阿阇梨:法印律师(浙江慈云佛学院副院长兼教务长)

教授阿阇梨:继耐律师(浙江乐清宝善寺住持)

开堂:养戒律师(江西丰城市佛光寺住持)

02.传戒时间

2021年10月6日至11月6日(农历九月初一至十月初二);

报到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10月5日

03.受戒条件

(详见《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

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2.信仰纯正,勤修三学,遵守教义教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20至59周岁之间,六根具足,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

4.剃度后,男众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女众在寺院修学两年以上;

5.有一定佛教学识,能独立完成日常课诵和具备基本佛事法务活动能力。

04 报名手续

1.如实填写《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一式三份,在左上角标明受戒寺院,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僧装照片。申请表上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认真填写电话号码,并保持联络畅通。常住寺院、县(县级市、区)、市佛教协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非浙江省所属佛教寺院的求戒僧人,必须取得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审签同意并加盖公章。)

2.户口簿复印件。(一式四份,复印件需首页及本人两页,一年内更新。)

3.户口簿婚姻状况须标明:未婚、离异、丧偶。离异者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一式四份,或民事调解书、终审判决书);丧偶者需提供丧偶证明(一式四份)。

4.剃度师戒牒复印件(一式四份)及剃度师出具的号条(原件盖章)。

5.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体检证明(含肝功能)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

6.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僧装一寸照片四张。

7.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终审判决书)、丧偶证明的证件原件务必随身带到戒场,接受最后审核。

8.必须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进堂前最近一周的新冠核酸检测证明,报到时须核验行程码和健康码。

9.戒表及受戒材料准备齐全后,通过邮寄(两家快递,两选一:顺丰或EMS)的方式提交给传戒寺院审核,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审核合格者寄发《受戒通知书》,凭《受戒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前往戒场报到。

10.戒费2800元(戒场结缘三衣、钵、具、洗漱用品)。

05.进堂考察

进堂前,将由传戒寺院组织对受戒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考察受戒人员的身心健康状况,是否具备和掌握必要的佛学知识、信仰是否坚定、知见和求戒发心是否端正,能否背诵《朝暮课诵》《沙弥律仪要略》和《毗尼日用切要》,考察合格后方可允许其受戒。

06.联系方式

男众戒场:

明镜法师:132 4857 7929

宗尚法师:186 6785 5538

宗莲法师:182 6855 9307

女众戒场:

明悟法师:158 6753 8335

达真法师:183 1298 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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